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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19-12-02 18:13
来源 : 云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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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1-11月,共开展暗访30多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6件46人,处分11人,批评教育2人,约谈1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云安区白石镇民福村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谭珍、曾庆强、梁金石、何亚九、卢文鉴等5名村“两委”干部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同意的情况下,仅由村“两委”干部集体讨论,用全部村集体收入和部分其他经费和收益共计53550元用于发放村委干部各项津补贴。2019年1月,谭珍、曾庆强、梁金石、何亚九、卢文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退还村委会。

二、云安区石城镇石岩村村干部违规领取巩卫补贴等问题。2017年6月至8月巩卫期间,钱容英、赖敬文、毛水英毛绍敏、毛显光等5名村干部以各自亲属名义违规领取巩卫补贴。此外,上述村干部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4月,钱容英、赖敬文、毛水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绍敏、毛显光受到通报批评,违规所得款项退还村委会。

三、云安区自然资源局都杨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潘宪升在土地巡查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3月,潘宪升等都杨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占用水田经营洗沙场堆放石粉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潘宪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全区各党组织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持续加压发力,精准执纪问责,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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