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大抓基层、深化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自2015年4月起,区纪委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2015年,全区共排查线索 147条,立案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纠正和查处了一批侵害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力遏制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蔓延势头。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党支部原党员陈少芬贪污征地补偿款案。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间,陈少芬在大播村征地工作中,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贪污征地补偿款6万元。2015年7月23日,陈少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二、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党支部原党员杜更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2011年11月、2012年7月间,杜更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征地补偿款6.003万元。2015年7月23日,杜更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没收财产1万元。
上述违纪违法问题虽然发生在农村基层,涉及人员职务较低,但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恶劣。这些案件的有力查处,充分表明党委、政府和纪委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理念和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反腐意识,零容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强决心。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力度,继续畅通滚动摸排渠道,及时完善线索总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着力突破“小村大腐”、“小官大贪”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