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浮市云安区纪委监委对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原经理陈友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友德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在成品粮轮换和保管过程中失职失责;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收取他人回扣,陈友德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粮食购销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自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
陈友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单位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云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友德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云安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友德简历
陈友德,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广东云城区人,中专学历,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