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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2-12-26 19:22
来源 : 云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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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局党组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坚定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5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措施。5月12日,组织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工作步调,增强巡察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5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七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情况通报》,研究将七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落实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爱容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制定《云安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时限,坚持实施台账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整改落实工作格局。6月27日、7月18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各相关股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分析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动整改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落实“一岗双责”,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立足岗位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真抓实干,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党组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主动接受监督。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做到了及时研究部署,全程跟踪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完善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抓好七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七届区委巡察反馈共4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区民政局党组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已完成巡察整改问题26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建章立制18项,调整分工1人,规范资产资金166392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政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未能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兜底民生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云安区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共18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学习等机制,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作专题报告会。三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2022年以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8家。同时,及时转发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等有关文件,积极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四是加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党建+社会救助”模式,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选取富林镇、石城镇作为试点工作示范镇,大力打造“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特色品牌亮点。同时,举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3场次,印发审批权限情况通报3期,并深入基层抓好督导指导工作。

2.针对履行民生兜底职责还存在短板问题。

(2)推动实施全省“双百工程”项目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站(点)建设力度。全区已建成7个社工站、17个社工点。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提升专业服务。今年以来,局领导会同市督导中心督导成员带队多次到各镇督导社工站(点)建设工作。三是规范站(点)建设和人员管理。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和社工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社工站(点)建设和人员管理。

(3)推进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改革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印发了《关于使用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行政文书的通知》,并转发了《云浮市民政局传达省民政厅关于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政策解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和规范资料档案整理。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由局社会救助具体业务人员对各镇社会救助情况进行线上线下监管,业务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镇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同时,组成工作组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镇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3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以来,组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培训3期。 

3.针对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4)部分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未及时开展服务问题的整改:至2022年11月,全区已建成2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已全部运营开放。

(5)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低问题的整改: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动员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5期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班,有32名取得养老护理员证,持证率达97%。

4.针对镇级落实民生兜底政策审核指导不到位问题。

(6)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使用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行政文书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和规范救助文书档案管理。二是建立定期指导督查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定期指导联系镇制度,指导各镇社会救助业务线上线下工作,每月至少到镇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指导。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已组织社会救助业务培训3期。

(7)对临时救助对象审核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使用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行政文书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和规范救助文书档案管理。二是建立定期指导督查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定期指导联系镇制度,指导各镇社会救助业务线上线下工作,每月至少到镇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指导。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已组织社会救助业务培训3期。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执行内控制度有偏差方面

5.针对履行党廉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7)局党组对领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考虑不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压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了党务党建类制度共9项,党组成员带头参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支部党课;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了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统筹抓好党建各项工作。

(8)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局党组加强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落实警示教育。

6.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9)局党组未能从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谈心谈话的重要性,没有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抓早抓小”和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建立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抓早抓小”和提醒函询诫勉工作。

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10)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理念未牢固树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职业街道教育。制定了《2022年全区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云安区民政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就工作作风、沟通协调、信息数据共享等问题进行重点强调。三是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跟踪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提高信访办理时效。

(11)服务群众意识还需加强,个别信访件办理存在超期现象,且信访件资料归档不规范,部分信访件资料保存不完整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跟踪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提高信访办理时效。同时,安排专人加强信访资料归档管理,杜绝信访资料流失。

8.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2)工会经费计提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从2022年1月起,没有将退休人员工资纳入计提范围。

(13)安排下属单位违规出借资金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进一步提高财经意识,增强财经执行力;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守则,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财经报账制度,规范报账流程,层层审核把关,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22年4月30日,我局已对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同时,对今年以来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存在应登未登现象。

(15)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我局分别于2022年5月16日和2022年7月26日补缴相关资金。

(16)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局财务人员针对巡察反馈情况迅速开展了自查,自2021年8月以来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组织财务人员对有关财经纪律进行了学习,提高财经执行纪律水平;三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职责,落实层层监管和出纳、会计相互监督责任,堵塞工作漏洞。

(17)代扣福利中心人员个人部分社保、年金、个税没有及时划回福利中心账户问题的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以来代扣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生上述类似情况。

(三)班子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方面

9.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18)2019年1月15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时任局党组书记率先提议优秀人选名单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了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党组一把手均作末位表态。

10.针对组织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19)上级要求参与具体分工的党员非领导职务干部也要参加民主生活会,但曾参与分工的两位同志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个人对照检查、也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的整改:我局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了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象、要求和环节。在2022年6月6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成员和参与分工的党员领导干部均参加了民主生活会,并分别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受处分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受处分情况进行了详实报告。

11.针对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20)没有按期开展党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力量。安排1名骨干年轻党员专门协助办公室做好党建工作,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队伍;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党支部和区民政事务中心党支部各召开支委会会议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并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三是按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规范党务工作清查整治。

(21)非支委成员参加支委会议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党支部严格按照每月至少一次支委会议的要求,召集支委成员召开支委会议。

(22)支部选举会议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安排1名骨干年轻党员专门负责支部资料整理、记录、收集,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支委会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2年以来,局党支部和区民政事务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各类会议,没有存在不符合规定问题。

(23)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按照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7月起,区民政局党支部和区民政事务中心党支部按上级党委要求,每月由党员以现金交党费到党支部,再由党支部汇款到区直工委,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方式。

(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2.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监管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24)走访发现,石城镇五星村残疾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并未完工,但区民政局于2021年11月全额划拨施工方项目工程款13万元;个别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工程合同仍不规范,白石镇民福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签订的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工期,也没有签署时间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坚持持续发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并持续走深走心走实

   (一)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区民政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区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持续深化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工作成果;对一些尚未彻底整改的问题,以及一些制约因素较多而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长期任务,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倒逼时间,持续强力推进,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持续抓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清零。同时,在今后工作中,以自我改革的精神和勇气破解工作难题,补强工作短板和弱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突出抓根本、管长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各项制度立起来见实效促发展。同时,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638530,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民政局,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yamzj@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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