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从2023年2月6日起,进驻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含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团区委和云安中学等6个单位开展为期约80天的巡察了解工作。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同时,区委巡察组将对照上一轮省委巡视以及市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计等指出的问题,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受理举报电话,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特此公告。
(码上反映)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巡察办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