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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11-22 11:59
来源 : 云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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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1日至8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李妍姬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动员部署,坚持“实”字为先、“敢”字为重、“严”字当头,把个人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经认真对照梳理,局党组将问题细化为四大方面18大项共41个存在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40个,还有1个持续整改中。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着力在巩固提升上下功夫,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的,我们按照整改方案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务必全面完成整改。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紧密部署安排。局党组高度重视,就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局党组专门成立了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李妍姬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整改问题落实。2022年11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局党组实际,对反馈的四大方面18个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于2022年10月12日制定并印发《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实行“销号制”,每完成一项整改任务及时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实行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定期对各股室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股室及时督导推进。

  (三)强化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是局党组书记为局党组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照问题台账,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始终坚持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查漏补缺,注重实效,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四是以整改促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各项事业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问题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还不够深入,专题研究讨论少。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班子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2022年累计开展专题学习18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学习计划,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纳入学习计划中,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年内累计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5次,加强对我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进一步规范粮食储备管理。三是局党支部于2022年11月开展“报告轮流读 心得大家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诵读活动及举办了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检验了干部职工学深悟透精神的能力,切实整改理论学习停留在“一人讲、大家听”的说教形式。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两高”项目监管不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坚定不移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形式,累计研讨4次,专题研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精神等;二是强化“两高”项目监管,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本局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对“两高”项目严监管严执法。我局建设的云安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完成调试,能耗管控有了新方式更及时到位,2022年能耗强度下降9.1%,2021,2022年两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7.01%,完成“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106.93%,超时序完成下降16.5%的目标任务。2023年第三季度我区能源消费总量114.84万吨标煤,同比下降11.8%,单位GDP能耗1.2370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2.8%,继续为全市能耗强度下降作出贡献。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取得广东省能源局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未批先建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根据《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开展“两高”项目准入论证,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等方面进行专家论证,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钛白稀酸浓缩技术改造项目、云浮市班特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建筑石膏粉建设项目先后通过了专家论证,符合有关要求,可准入落地,经过排查近年来没有新发生两高项目未批先建情况。2023年上半年我局对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青洲水泥(云浮)有限公司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的用能情况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结果显示,以上4家违规用能企业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年度合法用能额度进行生产。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统筹推进“三大经济”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3:推动落实区委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力度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我局立足云安区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牵头开展《云浮市云安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云安区全面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云安区新型城镇化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云安区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路径研究》《绿色建材主题产业园开发策划》编制工作,助推我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出色完成2022年镇域经济考核工作。2023年年初,我局牵头组织迎接市镇域经济考核各项相关工作,经市评定,2022年度镇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云安区成绩在五个县市区排名第一;六都镇获得县城镇第二、都杨镇获得中心镇第一、富林镇获得卫星镇第一,高村镇、白石镇获得优秀等次。三是园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显成效。建立“1+5+X”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实施《云浮市云安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1+5+X”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坚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成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下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组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2个工作专班,共同推动重大项目落户及建设,为镇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9个园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28.97亿元,2022年年度计划投资29.05亿元,全年完成投资32.9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6.34%。3个未开工的园区重点建设项目2022年上半年均因未完成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导致未能开工,其中,云天新材料项目及云安区绿色矿山项目已分别于2022年8月、9月动工建设;广东优品化学品建设项目因市场环境和项目业主投资意愿发生变化,该项目已停止建设。2022年,我区4个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2.41%,超时间进度32.41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年初设定的120%目标任务;18个市重点项目(含4个省重点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60.5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4.95%,超时间进度24.9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年初设定的110%目标任务,在全市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排名位列第一名;52个区重点项目(含18个省、市重点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55.6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88%,超时间进度10.8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区政府年初设定的100%目标任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连续多年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4:擅自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全流程审批手续。同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实行简化审批。2022年7-12月审批的项目,对1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审批项目建议书、37个1000万以上项目全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35个1000万以下项目简化审批只审批初步设计概算。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5:超越权限审批部分项目。

  落实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指出存在问题以来,我局严格落实200万元以下装修、修缮工程等不纳入基本建设范围的项目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属于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不越权审批,没有发生违规审批项目现象。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6:部分项目审批依据不足。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对没有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有关材料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确保有依有据。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部分项目未实行审批。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政府资金项目审批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即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制,并已落实政府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没有审批未提交资金来源证明材料项目的情况,已立行立改。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8: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强化项目建设监管。已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七条和省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0〕181号)第四点的有关要求,对已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投资项目采取书面提示、督促在平台报送动工等信息、在线监测和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例如指导云安区都杨镇桔坡等七个村委供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云浮市百氪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深加工项目、筠诚牧业云安富林万头肉牛牧场项目通过投资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加强了项目信息报送和监测调度工作。对都杨镇湾边村文旅援建项目、富林镇卫生院改造项目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了项目建设的现场监管。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9: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落实整改情况:加强对全体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主动担当、主动服务的意识,并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第十三点的有关规定,所有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由窗口人员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窗通办”,局业务股室不再线下受理项目审批业务,只在后台办理。2022年7-12月审批的87个项目全部都是在窗口受理办理或网上申请办理,做到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信息共享机制不畅。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流程,畅通信息共享机制。《云浮市云安区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7日印发,该方案试行一年,到期后由于市工改办出台了《云浮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我区涉及相关评估事项由区工改办(设在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和涉及评估事项的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业务对接,落实好有关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落实省市区有关规定,努力促进形成“多评合一”评估评审工作改革新模式,不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1:‘双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集相关股室学习有关“双公示”制度的文件及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报“双公示”有关数据,及时研判数据录入的相关情况,真正使“双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二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分管领导主抓落实,具体由体改规划股负责督促指导投资社会股、工交农经股、能源股等职能股室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8〕424号)要求,在作出行政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云浮市社会信用信息公共管理平台,体改规划股每周定期监督、提醒和检查各股室录入情况。三是2022年,我局录入113项行政许可,按时间要求及时录入112项,迟报1项,及时率99.11%;0项行政处罚,及时率100%,达到市对“双公示”及时率的要求及各项考核要求。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落实有关规定,确保“双公示”及时率和全覆盖。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推动项目落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12: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力度不够。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云浮市云安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1+5+X”工作机制》,坚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成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共同推动重大项目落户及建设。2022年10月以来,区有关领导共组织召开了6次项目调度会,共协调累计11个问题,打通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二是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督查通报作用,自2022年10月以来,我区共发下重点项目督查通报9次,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针对破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拼建设、比项目,晒出“进度榜”,印发实施《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项目建设大会战行动方案》。全区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与各县市区拼建设、比项目,晒出“进度榜”,形成项目建设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全区省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307.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75亿元,1-10月累计完成63.94亿元,完成进度在全市排名第一;市重点项目31个,总投资424.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1.93亿元,1-10月累计完成102.31亿元,完成进度全市排名第二;区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62个(含云浮新区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17.66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14.73亿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18.7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3.54%,超时间进度20.21个百分点。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3:债券资金项目推进慢。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动债券资金项目建设,通过调整资金到成熟项目以及债券工作专班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债券项目进度等方式,截止2022年12月,10个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动工建设,债券资金全部支付完毕。二是加强债券项目规范管理工作,对申报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的28个项目,全部落实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28个项目已全部通过市发改部门审批上报省、国家发改委。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改。三是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规定权限审批投资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全力解决项目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14:疫情防控物资底数不清。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疫情防控物资底数,我局已在2022年1月份完成2021年防控物资出库数量和金额账务调整及核减工作。二是于2022年6月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区级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三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相关清查,强化对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物资管理的水平,坚决收好防控物资的准入关、出库关、质量关,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15:违规结转已领防控物资。

  落实整改情况: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库存物资及出入库记账的比对,并把2020-2021年防控物资凭证进行清楚分类,附到账上重新处理,核实账实之间的情况,查找问题的根源,于2022年1月按规定手续处理好出入库的差额,做到防控物资账实相符。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控物资管理,继续强化防控物资管理人员培训,规范防控物资账务管理,加强原始凭证及时送交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7.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16:未能结合实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区委办印发的《云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进行学习交流和研讨,部署下一步更好地贯彻落实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并有计划地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二是党组(班子)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云安区发改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已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专项督查2次,提升了局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7: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谨。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及时更新并完善了《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等制度文件6份,切实提高文件的操作性、指导性。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强化阵地建设,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点,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8:宣传阵地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加大对本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力度,我局官方网站已整合归并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按要求公开的内容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强化“三审三校”,2022年经“三审三校”在门户网站公示的文件120多份;二是加强对局干部职工的管控力度,所有报告材料严格按要求完成,均需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才能上报。三是积极推进本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及时更新宣传栏、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加强对微信群、粤政易工作群等阵地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防范风险意识方面。

  1.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19: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规定落实每半年至少要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头等大事来抓,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党组书记上党课5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化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省市区纪委对反面典型案件的通报,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扎实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的弦。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0:落实抓早抓小工作不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抓早抓小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坚决防范和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及时成立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要求2023年新增设的国防人防股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联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发改工作发展动力。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1:违规发放上下班交通费。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已从2020年7月起停止支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并于2023年6月将历年违规发放的上下班交通费全部退回。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和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2:“超标准报销下乡餐费。”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时研究修改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了《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报销标准及程序,下乡人员填写报销资料内容必须完整正式,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给予退回。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3:转嫁费用至下属单位支付。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立行立改,保安工资从2022年10月起由局发放,厨工已于2021年12月辞职,现已整改完毕。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问题24:成品油安全检查工作不够细致。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加油站监督检查不够细致问题立行立改,现已重新梳理,加油站视频监控可达回放90天以上要求;检查文书现已全部在粤执法平台进行文书操作并签名。接下来,我局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业务指南的学习,熟练掌握粤执法平台操作及有关程序;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商务领域成品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引手册(试行版)》及《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2〕615号)对标检查,严格执法。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5:价格认定工作不严格。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所有价格认定结论书落款日期进行重新核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现象;二是今后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经领导签发后再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真细致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6:粮食熏蒸工作不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为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我局立即对区为纲公司粮食熏蒸作业进行优化,由原来需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审批改为备案制,于2022年8月1日出台并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制度》(云安区发改〔2022〕14号),进一步规范我区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简化了粮食熏蒸作业审批流程,明确了熏蒸作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同时,修订完善粮食管理工作、财经管理、请休假等有关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7:个别项目划拨经费没有履行审批手续。

  落实整改情况:单位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8:发票收款人与转账收款人不一致,存在风险漏洞。

  落实整改情况:今后凡属单位开支的项目,一定要事前确定店铺是否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确保发票收款人与转账收款人一致,坚决堵塞该类漏洞风险,严格财经纪律管理。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29:粮储中心没有公务用车,但有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落实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第一时间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报销费用管理,规范用车审批报备,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30: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挥班子领导的头雁作用,以大胆管理、勇于担当、创新思维引领干部职工奋勇向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使全局上下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于2022年3月9日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要求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2022年累计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26次,定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1:民主决策不规范。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重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党组成员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三条“......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的规定,继续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加强办公室主任业务指导和培训,每次会议记录先拟草稿,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核实无误后,再如实记录在笔记本,确保将各参会人员的发言和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三是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会议议题提前告知全体班子成员,每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一把手”末位表态,按程序最后发表意见,使决策讨论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2:部分事项存在先实施后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严格按照《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执行,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内部决策,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再实施。二是建立健全了区发改局党组议事规则,深入学习议事规则,强化议事规则的执行力。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33: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落实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方式,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通过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专题讲座、实地参观、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微信、粤政易、学习强国等平台,年内累计召开15次党员大会、14次支部委员会、5次专题党课、15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建知识竞赛3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4次,支部书记到下属国企为纲公司上党课1次,局党支部与为纲公司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指导并督促下属为纲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4次,开展上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扎实开展好党组织活动,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凝心铸魂。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4: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切实用好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安排专人详细记录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局党支部按规定认真组织落实,于2022年11月底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书记亲自带头撰写支委班子发言材料和个人检视材料,会前与党员干部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反思不足,精心准备发言材料,高质量完成了“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5:对下属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为纲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局党组要求为纲公司党支部明确区分党员扩大会议与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经常性深入为纲公司开展督导检查,要求为纲公司党支部全面排查在职员工政治面貌情况。因区为纲公司党支部原支部书记陈友德被双开,局党组派驻2名党员到为纲公司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并完成了支部换届各项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党建和公司行政方面宣传。另进一步加强为纲公司工会成立的指导工作,让公司工会迅速成立并开展好公司工会相关活动。经查,为纲公司在职员工党组织关系已于2022年10月9日全部转回为纲公司党支部;规范党员管理,2名党员已按标准于2022年7月足额补交差额党费;进一步提高为纲公司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及能力,以高效的行事风格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36:未按规定集中保管证照。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为纲公司已于2022年6月27日按巡察组要求将相关人员证照收回集中专人管理。此前,为纲公司(属国资公司)由国资中心管理,我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为纲公司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业务上,对为纲公司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还不够到位,目前我局已于2022年10月将为纲公司相关人员证照收回集中专人管理。二是4名干部职工持有证照未上交单位保管问题情况如下:其中,2人于2022年2月分别从区残联、富林镇调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之前他们的证照在原单位保管,经自查发现后,已分别于2022年9月、10月交回我局集中管理;另2人为临聘编外人员,已于2022年9月将证照交回我局集中管理。三是健全全局证照管理台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为纲公司职工到“移民局”小程序自查持有证照情况,截至2022年10月,我局42名干部职工中,9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29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中21本有效,8本失效),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均放在单位集中保管。为纲公司18名职工中,4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10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中7本有效,3本失效),0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均已交回单位集中专人保管。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37:领用证照时间过长及出国(境)审批手续不全。

  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出国(境)证照的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明确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云安区组通〔2015〕18号)等文件,并制定《工作提醒》发给每个干部职工,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已办理的证照及时交回单位集中管理。二是证照管理工作由原来安排1人专门负责调整为安排2人共同监管,并进一步严把审批关,证照领用审批必须经2名管理人员共同签名,再呈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领用。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要求做到领用证照完毕后立即交回,做到非必要不领用证照出国(境)。自2020年至今,全局干部职工无出国(境)的情况。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问题38: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07-2020年共截留粮食储备管理费共250万元’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原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先后两任主任截留粮食储备管理费用于日常开支,已于2021年4月被区纪委分别给予警告处分。一是加强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将原粮食储备中心主任2人截留挪用粮食储备管理费用于日常开支的行为,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下午分别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系统进行通报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二是对粮食系统的分管领导和粮食中心主任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加强粮食储备管理费用资金监管和使用,按时足额划拨粮食储备管理费到承储企业,杜绝今后再出现截留问题。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局的财务会计人员定期参加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按照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局各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加强各类资金使用支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出现违规使用和截留资金问题发生。目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经费已纳入了2023年粮食专项业务预算经费,粮食储备管理费由区财政局直接划拨至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从而堵塞了截留挪用粮食储备管理费的漏洞。

  完成状况:已完成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问题39: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大额开支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仍然存在。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3月9日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严格按照局“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新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云浮市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云安区财会〔2019〕5号),并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0:2019年度区审计指出的‘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货物(服务)’的问题仍然存在。

  落实整改情况:自2021年4月起,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广东省财政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各股室需购买货物(服务),均提前向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局党组会议提交讨论确定后,再按规定全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1:2019年度和2020年度区审计指出‘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仍然存在。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1月重新翻查2019年和2020年度账目,将在其他科目列支的公务接待费2个问题更改为入账公务接待费科目。同时,为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局党组研究引进了一名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局会计岗位上来,提高我局财会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财务管理科学、规范、高效。

  完成状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力量。

  (一)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落实中抓整改。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跟踪问效,在日常工作落实中继续跟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在堵塞制度漏洞中抓落实。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后续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在压实领导责任中抓纪律。局党组将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在坚守廉洁自律方面,党组成员带头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要领导亲自统筹推动巡察整改,着力解决发展改革领域出现的问题与不足。

  (四)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在干净担当中抓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效结合,切实履行好党组问题整改责任,在改进作风中,既要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问题,也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更要督促整改问题,坚决防止出现边改边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638989;邮政信箱请寄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服务区白云路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fgj8638989@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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